杭州公司侵权大头儿子赔87万 国漫仍需重视版权

2018-05-30 15:02:51  阅读:522+

  随着国产动漫的快速发展并开始走出国门,版权问题成为不可避免的一道难题。近期,杭州大头儿子文化有限公司侵权央视动画案进行一审宣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杭州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大头一家形象进行衍生品开发,侵犯央视动画著作权,除停止侵权行为外还需赔偿央视动画共计87万元。

  在国产动漫行业中类似上述央视动画屡被侵权的案例还有很多,许多知名动画作品都曾被侵权困扰。据媒体报道,江苏一家大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因为在微信公众号中利用“葫芦娃”形象进行企业宣传,侵犯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著作权,一审被判赔10万元。《熊出没》出品方华强方特也频频为“熊大”、“熊二”维权,2017年华强方特就将北京某商品交易市场及商品销售者艾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商品交易市场停止侵权、艾某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动漫爱好者已超过3亿人,全球动漫衍生产业产值已超过5000亿美元。动漫产业作为我国文创产业的一部分,2015年行业总产值增至1131.58亿元。而研究显示,一部动漫作品80%的利润来源于衍生产品,动漫衍生产业将拉动周边产品开发、生产、销售、物流、旅游等产业经济,可获得100%-300%的高额附加值。

  然而,中国的动漫企业长期处于制作投入高、播出回收低、衍生产品弱、附加值低的尴尬处境。根据《中国动漫产业发展报告》统计,中国动漫衍生品收益在行业收入中占比不足四成。可以说,国产动漫IP的开发和利用有很大发展空间。

  但如果不能妥善解决版权保护问题,那动漫产业的快速发展走向世界也将沦为一纸空谈。因为对于文创动漫产业来说,内容和品牌是核心竞争力。没有具有感染力的内容,没有完整的品牌体系,就不可能产生现象级影响,也就没有市场份额和强大生命力。事实上,良性运转的IP市场是多向的对接,一方面需要创作者提高创作能力、提供优质内容;另一方面,也需要市场对知识产权的高度尊重、配合。

  只有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提高违法成本,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才能繁荣创作,使市场形成良性健康发展循环,让中国故事、中国文化在世界各地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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